■專任(專案)教師:具國內外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歷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具九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學院 |
系所別 |
學 術 專 長 |
商管學院 |
應用外語系 |
英文教師: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英語教學領域或擁有專業語文(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專長之博士,符合助理教授職級 (含)以上資格之教師。 2.具備豐富招生經驗及全方位行政實務經驗者。 3.具大專校院英語教學經驗或撰寫及執行教育部計畫案經驗者優先考慮。 4.具備全英語活動規劃實務經驗及語言檢定相關證照者尤佳。 |
幼兒保育系 |
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聘任 具副教授或副教授級專技人員12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1.具國內外幼保與幼教相關領域科系畢業,具博士學位或具副教授(含)或副教授級專技人員12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2.相關領域及學術專長以兒童保育學類、學前教育學類系科為主。 3.符合教育部教保員資格審認課程師資資格。 4.能教授幼兒園教學領域基礎課程者, 具教授「32學分之教保專業知能課程」經驗尤佳。 5.具有幼保相關科系教學及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 |
|
時尚學院 |
時尚經營系 |
助理教授、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含)以上資格,具九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從事或教授精品行銷與管理、展示規劃設計、時尚產品開發管理、時尚專案管理、國際行銷管理等相關專長及背景。 |
■凡具以上學系專長領域者,請檢具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印本、教師證書影印本、勞保投保佐證、研究及著作一覽表、專長與可擔任課程說明大綱,郵寄至本校人事室。
■本校新聘編制內專任專業或技術科目教師,應具備連續或累計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前條所稱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不包括於短期補習班或各級學校從事教學工作之經驗。其採認標準,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曾於政府機關(構)、行政法人、公營事業機構、私立機構、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團體服務,並提出服務證明或投保資料者。
二、曾於產學合作機關(構)或產業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並提出相關計畫合約或成果證明者。
三、曾於其他工作內涵與所任教領域相近之單位服務,並提出服務證明或具體成就證明者。
■TEL:04-23892088#2102 ■通訊處:408 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人事室(請註明應徵系別)
■合者約談,恕不退件
■專任(專案)教師:具國內外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歷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具九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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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術 專 長 |
商管學院 |
應用外語系 |
英文教師: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英語教學領域或擁有專業語文(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專長之博士,符合助理教授職級 (含)以上資格之教師。 2.具備豐富招生經驗及全方位行政實務經驗者。 3.具大專校院英語教學經驗或撰寫及執行教育部計畫案經驗者優先考慮。 4.具備全英語活動規劃實務經驗及語言檢定相關證照者尤佳。 |
幼兒保育系 |
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聘任 具副教授或副教授級專技人員12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1.具國內外幼保與幼教相關領域科系畢業,具博士學位或具副教授(含)或副教授級專技人員12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2.相關領域及學術專長以兒童保育學類、學前教育學類系科為主。 3.符合教育部教保員資格審認課程師資資格。 4.能教授幼兒園教學領域基礎課程者, 具教授「32學分之教保專業知能課程」經驗尤佳。 5.具有幼保相關科系教學及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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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學院 |
時尚經營系 |
助理教授、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含)以上資格,具九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從事或教授精品行銷與管理、展示規劃設計、時尚產品開發管理、時尚專案管理、國際行銷管理等相關專長及背景。 |
■凡具以上學系專長領域者,請檢具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印本、教師證書影印本、勞保投保佐證、研究及著作一覽表、專長與可擔任課程說明大綱,郵寄至本校人事室。
■本校新聘編制內專任專業或技術科目教師,應具備連續或累計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前條所稱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不包括於短期補習班或各級學校從事教學工作之經驗。其採認標準,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曾於政府機關(構)、行政法人、公營事業機構、私立機構、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團體服務,並提出服務證明或投保資料者。
二、曾於產學合作機關(構)或產業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並提出相關計畫合約或成果證明者。
三、曾於其他工作內涵與所任教領域相近之單位服務,並提出服務證明或具體成就證明者。
■TEL:04-23892088#2102 ■通訊處:408 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人事室(請註明應徵系別)
■合者約談,恕不退件